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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水、废气处理项目招标书

2018-09-07

工业污水、废气处理项目招标书

 

一、投标邀请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废气处理项目,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工业污水、废气处理项目。

1.2 项目地址:胶州市辽宁路21号。

2、项目范围:

企业内部工业污水、废气治理项目。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要求证照齐全。

4、发标与投标信息:

4.1 招标人: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4.2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12:00(周五)。

4.3 投标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10号。

4.4 招标联系人:王胜琛 0532-84661798 

4.6 开标时间:2018年9月14日(周五) 14:00

4.7 开标地点:李沧区兴华路10号泰德公司三楼会议室

4.8 开标方式:内部开标

二、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所叙述的危废改造项目。

2、名称定义:

2.1 招标人: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指提交满足所有条件,有资质参加投标的公司单位。

2.3中标人:指获得此项目订单的公司单位。

3、 投标文件及组成:

3.1 投标人本企业有关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其它信誉证书等。

3.2 方案书、报价单。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一式1份。包含方案、图纸、价格及资质资料。

4.2 投标文件将严格保密。

4.3信封上应该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公司全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招标人不接受口头,电话或者通过传真投标。

4.4 投标书及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只接收此招标书中所称实体的投标资料。

4.5 投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和擦除须由投标人签字并记录改动日期。

4.6招标人可以更改要求或拒绝所有投标。

5、报价要求:

5.1 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且都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5.3 投标人应对报价的完整性承担全面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报价中包括材料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利润、税金(包括但不限于16%的增值税)等全部相关费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不接受承包商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费用追加或增补要求。

5.4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并且书写有文字和数字,如果二者数值上不符,以价低内容为准。

6、时间要求

6.1中标人依据要求按时按量完工,自下订单后xx天内完工。逾期造成招标人的相应损失需由中标人承担。

6.2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位置,招标人仅提供必要人员及叉车等内部可提供的协助,所需吊装等设备需中标人提前联系并承担费用。

6.3由于运输及装卸造成的碰伤、划伤及其他问题,影响使用,业主有权不验收。。

7、设计依据

7.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7.4《污水排放综合标准》

8、项目介绍

8.1现有托辊网带式淬回火炉生产线 1 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及热气,

根据环保要求,现在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8.2处理零件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160吨/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9、验收要求

9.1、废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9.2、污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0、合同签订

10.1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邀请人通知(电话、邮件、书面等任一形式)后的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10.2合同的主要条款原则上包含本招标文件的条件及相关要求,但合同的非主要条款5天内达不成一致的,作废标处理。主要条款的解释按照《合同法》和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为准。

全文完